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结项材料保持一致的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部。
2. 电子版:通过本链接上传。
逾期不再受理材料。
研究生部
2023年5月8日
中期检查:省级项目(2021、2022年立项); 结项验收:校级项目(2019、2020年立项)、校级项目(2016-2021年立项)
如中期检查,请上传《中期检查报告书》word/pdf版; 如参加结项验收,请上传《项目验收登记表》word/pdf版。
中期检查无需上传;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请上传《项目验收实证材料合集》word/pdf版。
如需延期检查或结项(或有其他重要事项需变更),请上传对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word/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