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届生态运动会(宁波北仑站)桨板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联办单位: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化旅游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建设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执行承办: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0 年 10月 17-18日 9:00
比赛地点:宁波梅山湾沙滩公园
三、竞赛项目、组别及规模
(一)竞赛项目
1.200米竞速+400米技巧积分赛 限报80人
2.长距离竞速赛(男子6Km,女子6Km)男女各限报 100 人
3.团队龙板赛(4 人,至少1名异性)限报 80 人组
(二)活动规模: 300 人
(三)组别
1.男子大众组(12-60 周岁)
2.女子大众组(12-60 周岁)
每位选手可报多个竞赛项目
四、参赛办法
(一)中国大陆的 60 周岁以下,12周岁以上桨板爱好者均可报名参 赛(在册运动员除外)。参赛人员年龄不大于 60 周岁,不小于 12周岁按各组别年龄要求报名参赛(以身份证实际年龄为准,以2020-出生年份计算)。
(二)参赛个人应对自身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并承担与参赛有关的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三)无条件同意使用组委会使用运动员参加比赛及过程中的个人肖像作为比赛或宣传使用。本次比赛产生的比赛视频、图片和相关印刷品等版权,为赛事主办方、承办方、运营单位、执行单位所有。
五、竞赛办法
(一)400M技巧赛、团队龙板赛按各组别报名参赛人数随机分组,开展预赛、复活赛、决赛。
(二)赛事执行参照 ISA 国际冲浪协会和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中心桨板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细则。
1、所有赛事参与者都应做好个人防护。参赛人员身体健康且必须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测试正常。
2、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救生衣。不穿戴者裁判可对其终止比赛。
主动申请救援及紧急被动救援均视为放弃比赛。
3、凡有违背体育精神体育道德行为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参赛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的行为举止将被记入赛事备忘,为日后报名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桨板赛事资格审查时提供信用参考。
4、遇恶劣天气影响比赛进行的,大会有权终止比赛并通知各运动员。
5、400M 技巧赛运动员坐姿出发(双脚在水中,臀部不离开板面),
长距离竞速赛、团队龙板赛站姿水面出发。听到“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可做好准备,但不得划桨,否则视为抢航犯规(因实际条件风向、水流等外界因素影响,选手用桨或手做调整动作,裁判员因实际情况做判断)。听到发令汽笛声后,方可开始划行。
6、所有参赛者必须使用单桨站姿划水完成比赛;所有参赛者若在比赛开始或在比赛期间不慎掉进水中,爬上板后也应以站姿继续完成比赛,否则取消比赛成绩;依靠外力上板,也应取消比赛成绩(其落水再爬起后采用跪姿等其他姿势调整划行状态,依据有利原则,裁判不予判罚,但不可长时间采用非站立姿势比赛)。
7、所有参赛运动员绕标时,对有意识的用手或桨通过触碰浮标借力而获得比赛上优势的行为,判罚违规。对正常情况下绕标时触碰浮标的行为,不认定为违规;违规以及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向绕标,取消比赛成绩。
8、所有运动员在整个赛程中,如有故意或恶意冲撞、推挤、干扰其他选手的行为,其中也包含对其他选手器材的故意破坏等行为,都应判罚违规,取消比赛成绩。
9、所有参赛者应注意使用手势信号。如需协助、受伤或遇到危险,参赛者应吹求救哨、举高划桨或双手挥动以示需要安全人员协助。
10、本次赛事参赛选手统一使用充气桨板,板体长度不长于4.3M,400M 技巧赛、龙板赛由主办方统一提供桨板,长距离竞速赛选手自备桨板。
11、划桨选手自备,必须使用单头桨板桨,桨的长度、大小、材质、重量选手自行选择。项目竞赛中只能使用一只桨。
12、关于抢航的规则,第一次抢航召回,第二次抢航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长距离竞速赛仅发令 1 次,抢航即取消比赛资格)。
13、参赛者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供大会工作人员查核。
14、组委会对赛事保留最终决定权及不设上诉机制。
六、奖励办法
(一)所有组别前六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参赛选手发放完赛纪念牌。
(二)赛事奖金(奖金为税前):

七、报名
(一)按照规程统一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留意赛事详细通知;
(二)每位选手可报多个竞赛项目,每个竞赛项目限报一个组别;
(三)报名选手应无条件服从竞赛组织所作出的任何筛选和编
排决定。
八、经费
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往返交通费、参赛费自理,赛事期间酒店至赛场大巴、午餐由大会统一安排就餐
九、裁判与仲裁
组委会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