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空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申请单
1、机票款的合法报销凭证为行程单,如需要,请向您的购票点领取,无需申请电子发票;
2、逾重行李或线上餐食电子发票,可于乘机后30天内在'桂林航空'小程序的自助申请,系统可实时开具电子发票;
3、请如实填写信息,如发现虚假信息,我们有权拒绝开发票或作废已开具的发票;
4、在本界面提交的开票申请需我们人工处理,除特殊情况外,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电子发票发至您的邮箱,若您超过3个工作日仍未收到,请咨询桂林航空客服热线95013777。
(例:7301234567890,共13位数字,如不清楚,请向您的购票点询问,如有多个票号,请用逗号隔开)
(用于接收电子发票,建议填QQ邮箱,并确保准确)
(请填写您的付费金额)
(请选择您的付费项目,如有多个项目,请分别提交)
(例:飞机模型2个)
(例:牛肉饭1份)
(请上传您的订单截图,在机场柜台购买的行李请上传逾重行李票)
(个人发票请填姓名,单位发票请填单位名称)
(如不清楚,请询问您所在单位的财务人员;部分特殊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请填“无”)
(选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