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月14日11时
宝坻区第一例(全市第34例)
活动轨迹
1月31日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张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区百货大楼销售人员。1月22日8点,出现乏力、肌肉酸痛,无胸闷、咳嗽等症状,未测体温,正常上班;1月23日,正常上班;1月24日10点至13点,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回到宝鑫景苑小区后未曾外出;1月25日,正常上班;1月26日,因身体不适,家中休息;1月27日14点左右,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后返家;1月28日—29日,连续在海滨医院进行注射治疗;1月30日14点左右,再次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随即到区人民医院就诊;
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4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34例患者,女,52岁,居住于宝坻区。患者为销售人员,接触人员较多。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宝坻区第二例(全市第36例)
活动轨迹
2月1日中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三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赵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丈夫。1月24日,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期间去朋友家串门;1月25日,在家未出门;1月26日,前往海滨社区门诊为张某某拿药;1月27日—29日,带张某某到海滨医院就诊,期间曾前往劝宝购物广场、宝鑫景苑劝宝店、宝鑫景苑小区南门西侧菜店、海滨菜市场购物,1月28日曾出现发热症状,服药后好转;1月30日,陪张某某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再次发热;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6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36例患者,男,53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2月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
宝坻区第三例(全市第37例)
活动轨迹
2月1日中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汪某某,朝霞街道开元新居小区居住,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区百货大楼宝鑫珠宝销售经理。1月16日—17日,到北京采购,期间与一高热客户接触;1月18日,先后到和平区取证件、西青区采购,并在区百货大楼门店会见外地来访客商;1月19日—24日,正常上班;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服用退烧药后症状缓解;1月26日,在家服药休息;1月27日,到海滨医院就诊;1月28日—29日,按医嘱在家服药,症状缓解;1月30日,停药并到福心家园劝宝超市购物;1月31日,再次发热,随即到区中医院就诊,当晚转至区人民医院。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7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37例患者,女,43岁,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
宝坻区第四例(全市第43例)
活动轨迹
2月2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四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白某某,钰华街道凯瑞国际小区居住,为宝坻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区百货大楼管理人员。1月21日15时,出现发热、头痛、乏力、胸闷、咳嗽等症状,20时15分,到顺驰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用药后症状缓解;1月22日,正常上班;1月23日,正常上班,20时再次发热,在家休息;1月24日6时30分,到海滨医院就诊;1月25日16时,到顺驰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1月26日,家中休息未外出;1月27日14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1月28日—1月30日上午,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月30日下午—2月1日,在市级医院就诊。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43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43例患者,女,35岁,天津市宝坻区百货大楼售货员,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1月31日病毒核酸检测阴性,2月1日第4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为重症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宝坻区第五例(全市第48例)
活动轨迹
患者田某某,宝平街道宝平景苑西区居住,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新都汇店)销售人员。
1月23日15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8时返回家中;1月24日,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8时下班后,回老家史各庄镇史各庄村过年,并与家人用餐;1月25日13时,返回家中,未出门;1月26日,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月27日,在区正心大药房(新都汇店)上班;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7时40分至21时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4时出现头晕、干咳、发热等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1时30分返回家中;1月30日,家中休息,19时30分到区中医院就诊,21时返回家中;1月31日,家中休息;2月1日,7时40分至14时,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4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48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48例患者,女,26岁,现居住于宝坻区,为宝坻区正心大药房售货员。2月2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为普通型。
宝坻第6例(天津第50例)患者白某某,女,66岁,宝平街道河景馨园小区居住。1月22日14时,到宝坻区百货大楼购物,17时返回家中;1月23日11时30分,到大口屯镇小口哨村其妹妹家聚餐,15时30分到怡购商业广场华润万家超市购物,17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4日11时,到宝平景苑东区其亲家家吃饭,13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5日—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29日,持续出现乏力、畏寒、干咳等症状,自行服药后家中休息;1月30日上午,家中休息,14时30分到政远路菜市场买菜,16时返回家中;1月31日,家中休息;2月1日,家中休息,22时到宝坻区中医院就诊;2月2日0时30分,转至宝坻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0例确诊病例。于2月5日凌晨3时16分宣布临床死亡。初步判断死亡原因:急性左心功能衰竭,急性冠脉综合征。
宝坻第7例(天津第51例)患者刘某某,女,36岁,大钟庄镇大钟村居住。1月20日下午,到宝坻区百货大楼购物,后又到永基伟业金满家商场购物;1月21日,接送女儿到村商贸街补习班补课,其余时间家中休息;1月22日12时40分,送女儿到补习班后,到大钟庄镇集贸市场购物,16时接女儿返回家中;1月23日,家中休息;1月24日,家中休息,16时30分,到本村一村民家串门,17时返回家中;1月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11时,到大钟庄镇滩沽村其父母家就餐,13时返回家中;1月27日,家中休息,出现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9时30分,到大钟医院就诊,10时30分返回家中,服药后未外出;1月30日—31日,家中休息;2月1日9时30分,到宝坻区大钟医院就诊,11时30分返回家中,13时再次到宝坻区大钟医院就诊,15时到宝坻区中医院就诊,20时转至宝坻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1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8例(天津第52例)患者杨某,女,37岁,宝平街道宝平景苑东区居住,为宝坻第6例(天津第50例)确诊病例患者白某某儿媳。1月24日上午,与其婆婆、丈夫到宝平景苑东区其父母家就餐,17时返回其婆家(河景馨园小区);1月25日—26日,在其婆家休息;1月27日,白天在其婆家休息,19时前往怡购商业广场必胜客餐厅就餐,20时返回家中(宝平景苑东区);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13时到其婆家,15时到政远路菜市场买菜,随后前往宝平景苑东区东门欣悦超市购物,之后返回家中;1月30日9时,出现全身酸痛、发热等症状,16时自行服药,症状未缓解;1月31日上午,出现咳嗽、咳痰等症状,13时到宝坻区人民医院就诊,因候诊人数多,15时到区中医院就诊,16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月1日,家中休息,21时30分,到宝坻区中医院就诊,23时45分,转至宝坻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2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9例(天津第53例)患者袁某某,女,46岁,海滨街道御景华城小区居住,为宝坻第1例(天津第34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宝坻区百货大楼一楼售货员。1月15日—23日,均正常上班;1月24日—1月31日上午,自述均在家中休息,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自行服药后症状未缓解;1月31日14时,到宝坻区海滨医院就诊,16时返回家中;2月1日,家中休息,19时到宝坻区人民医院就诊,并进行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3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10例(天津第57例)第57例患者,男,29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 2月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目前已转至市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1月23日13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5时20分到劝宝购物广场购物,16时30分到牛道口镇老高寨村东商店购物,17时返回家中;1月24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到同村姐姐家,17时返回家中;1月25日上午在村中,中午到同村一村民家用餐,后返回家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10时,到牛道口镇西四庄村其姥姥家拜年,后返回家中;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上午,家中休息,中午到同村一村民家用餐,后返回家中;1月30日上午,家中休息,中午到同村一村民家用餐,后返回家中;1月31日,家中休息;2月1日,家中休息,18时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8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7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11例(天津第58例)第58例患者,女,69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2月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目前已转至市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马某某,女,69岁,宝平街道华苑东区居住。1月20日9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1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1日—25日,自述均在家中休息;1月26日7时,出现发热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1月27日,家中休息;1月28日7时,再次出现发热症状,服药后家中休息;1月29日—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6时,出现身体乏力、疼痛、胃痛等症状,8时到区中医院就诊,14时转至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宝坻第12例,天津第64例确诊患者(宝坻区第12例)患者张某某,男,31岁,大钟庄镇大钟庄村居住,为宝坻区第7例(天津市第51例)确诊病例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1月20日下午,驾车送包括宝坻区第7例确诊病例(天津市第51例)患者在内的共三人到宝坻区百货大楼购物,16时接三人返回大钟庄村;1月21日9时,到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陈庄村其岳父家,送岳父母、侄子及其妻到宝坻区百货大楼购物,后自行离开,12时到劝宝购物广场对面食必思黄焖鸡米饭餐厅用餐,12时30分到位于口东工业园区内的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验车,16时返回家中;1月22日上午,在大陈庄村东头小加工坊上班,12时接其岳父母等人来家作客,18时送回大陈庄村,18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3日9时,到其父亲家,12时返回家中,14时到其岳父家,15时30分到玉田县石臼窝镇玉芝麻窝村宏鑫超市购物,17时到其岳父家用餐,21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4日9时,到其父亲家用餐,15时30分到林中路爱利发超市、京东便利店购物,16时15分返回家中,18时50分前往本村商贸街津钟新隆超市购物,19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上午,家中休息,12时到其岳父家,21时返回家中;1月27日—29日,自述均在家休息;1月30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30分到林中路永一堂药店买药,后返回家中;1月31日8时30分出现头疼、发热等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在家中休息;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10时50分,到宝坻区大钟医院就诊,11时30分返回家中,13时20分到宝坻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
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天津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4例确诊病例。
宝坻区第13例,第66例确诊患者(宝坻区第13例)患者高某某,女,39岁,大口屯镇古庄村居住。
1月20日13时50分,到宝坻区百货大楼购物,14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1日,在家未外出;1月22日上午9时,到宝坻区大口屯镇镇东村其父母家,15时返回家中;1月23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25分,到宝坻区百货大楼购物,后又到金满家天赋园店、怡购商业广场华润万家超市购物,17时返回家中;1月24日,在家未外出;1月25日,在村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7时到同村其弟弟家用餐,21时返回家中;1月27日,家中休息;1月28日上午,自感身体不适,到宝坻区大口屯镇大薄甸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1月29日—30日,家中休息;1月31日,出现乏力、头晕、恶心等症状,10时30分到宝坻区大口屯医院就诊,14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家中休息,17时30分到宝坻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
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6例确诊病例。
宝坻区第14例(天津第68例)患者马某某,女,64岁,海滨街道蓝水湾小区居住。1月20日15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5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1日—22日,家中休息;1月23日8时,到海滨菜市场购物,10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4日11时30分,到北城东路三小水煮鱼餐厅用餐,12时5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5日上午,家中休息,14时到华苑东区其姐姐(系我区第11例确诊病例患者)家串门,15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7时30分,到海滨菜市场购物,9时到北城东路万家康药房买口罩,9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出现发冷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1时出现腹泻症状;1月30日13时,再次出现腹泻症状,之后至2月1日,自述每日午后均出现发冷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月2日8时,出现咳嗽、口干等症状,自行服药后在家休息;2月3日14时,再次出现发冷症状,18时5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8例确诊病例。
宝坻区第15例(天津第69例)患者周某某,女,76岁,海滨街道御景华城居住,与我区第9例确诊病例患者袁某某系婆媳关系,且共同生活。1月20日—24日,每天固定时间在小区内遛弯,其余时间均在家休息;1月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2月2日,每天固定时间在小区内遛弯,其余时间均在家休息;2月3日8时,到区医学观察隔离所留观;2月4日8时,出现发热症状,9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9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16例,市第71例。患者王某某,男,55岁,朝霞街道状元城小区居住,区天赋源广场保安。1月24日10时30分,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1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5日—29日,每天7时至19时上班,其余时间家中休息;1月30日7时至12时正常上班,下班后出现发冷症状,12时30分到同小区亲戚家用餐,14时至19时上班,回家后自行服药;1月31日7时至19时上班,其余时间家中休息;2月1日—2日白天家中休息,19时至次日7时上班,每天16时30分到小区诊所就诊;2月3日,家中休息;2月4日10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71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17例,市第72例,患者郑某某,女,65岁,宝平街道河景馨园小区居住。1月15日—19日,自述均在河景馨园小区家中,未外出;1月20日9时30分,与其公公及丈夫到宝平街道宝境檀香小区家中居住,后未外出;1月21日,家中休息;1月22日7时,到新苑小区北门早市买菜,8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3日—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中午、晚上均与其儿子和姑妹一家用餐(其姑妹于1月23日曾到区百货大楼购物,目前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1月27日—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9时,出现干咳、发热等症状,自行服药后家中休息;2月3日—4日,家中休息;2月5日4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72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18例,市第73例,患者刘某某,女,60岁,钰华街道金玉四园小区居住。1月20日15时10分,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6时2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1日,家中休息;1月22日8时30分,到口东镇集贸市场购物,11时1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3日,家中休息,22时出现头痛等症状;1月24日—27日,自述每日自行服药后在家休息,26日17时40分出现发热症状;1月28日,家中休息,15时30分到小区门口取物,回家后未外出;1月29日—2月3日,自述每日自行服药后家中休息;2月4日10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73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19例,市第74例,患者张某某,男,53岁,林亭口镇窝贝厂村居住。1月20日9时40分,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1时1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1日,在家未外出;1月22日10时,到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购物,12时返回家中,16时到同村其干妈家吊唁,次日0时30分离开;1月23日7时,到其干妈家帮忙料理丧事,20时离开;1月24日7时,到其干妈家参加葬礼,16时返回家中;1月25日,在村中,11时到同村一朋友家用餐,17时返回家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4时出现全身肌肉酸痛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1月27日,家中休息;1月28日11时,与同村好友用餐,后出现全身肌肉酸痛症状,服药后症状无明显缓解;1月29日—2月3日,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4日7时,出现咳嗽症状,9时1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74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20例,市第75例,患者周某某,男,45岁,口东镇前齐各庄村居住。1月20日17时,接在区百货大楼购物的妻子回家;1月21日13时,到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购物;1月22日14时,到口东镇集贸市场购物;1月23日—24日,家中休息;1月25日,在村内;1月26日—2月1日,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2日,在家未外出,12时出现鼻塞、流鼻涕、咽喉发干等症状,16时30分出现发冷症状,晚上自行服药后休息;2月3日9时,到村卫生室买药,自行服药后在家休息;2月4日,家中休息;2月5日10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75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21例,市第78例,患者高某某,女,56岁,宝平街道瑞景花园小区居住。1月24日14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4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5日8时30分,到朝霞街道东吴村亲戚家拜年,11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8时,出现肌肉酸痛、恶心呕吐、发热等症状,9时到三岔口卫生院就诊,11时返回家中服药后症状缓解;1月28日9时,到三岔口卫生院就诊,11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9日,在家服药未外出;1月30日8时,再次出现发热症状,9时到三岔口卫生院就诊,10时前往区人民医院就诊,12时返回家中服药后未外出;1月31日—2月1日,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1日19时出现腹泻症状;2月2日9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12时返回家中服药后未外出;2月3日,家中休息;2月4日9时,前往天津胸科医院就诊,14时前往海河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78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22例(天津第80例)患者付某某,女,51岁,牛道口镇沟头村居住。1月23日13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4时—14时15分在富达商城(区百货大楼斜对面)购物,15时返回家中;1月24日,家中休息;1月25日,上午在村内,13时30分—15时30分到同村一村民家串门,19时—24时再次到该村民家串门;1月26日—2月1日,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2日14时,出现乏力、肌肉酸疼等症状,自行服药后症状无明显缓解;2月3日,家中休息;2月4日,家中休息,15时出现浑身酸痛、发热等症状,自行服药后症状有所缓解;2月5日,家中休息,15时出现发冷症状,16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80例确诊病例。
宝坻第23例(天津第81例)患者王某,男,65岁,宝平街道宝境檀香小区居住。1月20日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邻居系我区第17例确诊病例患者),21时回家;1月21日9时,到黑狼口万通纸箱厂,9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22日,家中休息;1月23日9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弟弟家用餐,14时到同村亲戚家串门,16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4日10时,到老家郝各庄镇菜芽庄村,12时到同村其弟弟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1月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家中休息,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27日9时30分,到老家取车,11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8日10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叔叔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9日,家中休息,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30日9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弟弟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17时30分到宝平街道安田心屿小区其儿子家用餐,18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31日11时30分,到对门邻居家用餐,14时30分回家,17时30分出现发冷症状,18时到宝平街道河景嘉园小区其女儿家用餐,19时30分返回家中;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8时15分,出现乏力等症状,9时到黑狼口万通纸箱厂,10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月3日,家中休息,晚上自行服药后症状有所缓解;2月4日,家中休息,14时出现发热症状;2月5日14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81例确诊病例。